关于开展2015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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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高等学校:
为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承担创新性研究课题,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工作,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厅决定继续实施“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研究计划。根据《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11〕3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面向全省高校在读全日制且非带薪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及省属高校在读全日制且非带薪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考虑已进入最后一年学习的学生)。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3.每位研究生最多只能申报一项“创新项目”。
二、申报数量和资助标准
2015年的“创新项目”不再分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统称为“创新项目”,不实行限额申报,改由各高校根据省教育厅提前下达的“创新项目”资助经费额度(见附件),自行确定“创新项目”的申报数量和资助标准。
各校“创新项目”资助经费额度是按招生人数实行因素法分配,各校可设立不同比例的配套经费。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人填写《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由研究生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报学校研究生院(处)。申请书可在省学位办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载。
(二)学校研究生院(处)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创新项目”进行初审,按照学校确定的申报数量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四、申报材料
请各校于5月20日向省教育厅研究生处报送学校申报文件、《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和《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联系人:刘会平,联系电话:0731-85524190,电子邮箱:xwb504@163.com。
附件:1.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经费表
2.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