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2015年湖南工程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湖南工程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3】63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资助项目数
申请人须为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其中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仅限一年级研究生申报。
本年度拟资助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2项,每项1.0万元;一般项目12项,每项0.4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选题须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预期成果切合实际。
2、研究内容一般应与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及指导老师的研究方向相一致。
3、研究生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并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4、每位研究生最多只能申报一次湖南工程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
三、评审程序
1、项目申请人填写《湖南工程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由指导教师对该研究生的业务基础、研究能力、科研态度、研究条件及研究项目的前瞻性、创新性、可行性以及预计提供研究成果的形式等签署意见。
2、各学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初评,择优将推荐项目的申请书和申报情况汇总表于2015年3月4日前报送研究生工作处。
3、研究生工作处组织校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报的“创新项目”进行评审,经公示后下文公布。
四、结题要求
1、项目完成预定的研究任务,并取得预期成果后应及时结题。承担有未结题创新项目的研究生不得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2、项目结题后,必须填报《湖南工程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报告》,由研究生所在教学院(部)和研究生工作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组织验收。
研究生工作处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