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学位点):
为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承担创新性研究课题,根据湖南省学位办《关于开展2016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64号)及《湖南工程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3〕63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湖南省研究生创新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我校在读2015级全体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毕业前必须结题。
2.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3.每位研究生最多只能申报一项“创新项目”。且在攻读同一层次学位期间已获得过省校级“创新项目”资助的研究生不得再次申报该项目。
二、申报数量与资助标准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今年我校获得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金额为1万元,不限项数。结合我校实际,拟定推荐申报项目为2项,资助金额为每项5000元。
三、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要求
(一)2016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由2016年校级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中产生,2015级研究生申报项目中排名前2名的推荐申报此次省级项目。
(二)请入围的同学于3月31日前填写《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报学校研究生处。申请书可在湖南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办事指南”栏目下载。
研究生工作处
2016年3月4日
附件:
湘教通[2016]64号-关于开展2016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