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高等学校:
为加强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和管理,确保重点学科建设目标的实现,根据《湖南省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湘教发〔2012〕1号)要求,决定对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2014年度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96个“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和60个“十二五”省级重点建设学科。
二、检查内容
1.《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建设)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2014年度任务完成情况;
2.学科建设经费使用及管理情况(含学校配套经费到位情况);
3.“湖南省高校重点学科网”学科信息填报情况(学科基本信息填报情况与本学科年度检查结果直接挂钩);
4.学科大型仪器设备在“湖南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共用网”上网共享情况;
5.学科建设管理的经验与存在的问题,今后拟采取的措施和建设重点。
三、检查方式
年度检查采取学校自查、专家评审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由学校对本校重点学科进行自查,组织上网填报相关信息。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在网上对各重点学科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评审,给出评价等级。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省教育厅将对相关重点学科进行抽查,并公布年度检查结果。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年度检查是全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的重要环节,希望各校各学科高度重视,扎实做好自查和信息填报工作;
2.重点学科信息实行网上填报,数据起止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29日。请各校在完成自查后,组织本校重点学科登陆“湖南省高校重点学科网”( http://218.75.242.251:9898/zdxk/),进一步完善学科基本信息,填写《重点(建设)学科年度检查表》,上传《学校重点(建设)学科年度检查自查报告》(见附件1)、《重点(建设)学科年度检查自查报告》(见附件2);
3.请各校及各重点学科于12月29日前完成自查和信息填报工作,相关附件材料由学校留存备查。
联系人:王荣;联系电话:0731-84739947;E-mail:4739947@163.com;技术负责人:张凯旺;联系电话:13337321181;QQ群:123713030。
附件:1. 学校重点(建设)学科年度检查自查报告.doc
2. 重点(建设)学科年度检查自查报告.doc
湖南省教育厅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