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湖南工程学院“双一流”建设方案>的通知》(校办字〔2018〕23号)、《关于印发<湖南工程学院学科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校党办字〔2020〕2号)、《湖南工程学院“高峰”、“领雁”、“支撑”学科遴选方案》等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学校组织了“高峰”“领雁”“支撑”学科的动态调整工作。经院部论证、学科申报、校外专家评审、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同意: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升档为“高峰”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升档为“领雁”学科。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4月11日至4月17日。任何部门和个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学科办,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如有违纪问题,须实名举报。
举报联系部门:纪委办公室 举报电话:58688908
受理联系部门:学科办 联系电话:58683121
附件:湖南工程学院“双一流”学科动态调整名单
湖南工程学院
2023年4月11日
附件:
湖南工程学院“双一流”学科动态调整名单
学科名称 |
所属学院 |
原学科层级 |
调整后学科层级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材料与化工学院 |
领雁 |
高峰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支撑 |
领雁 |
审核:任振华 彭小敏 汪勤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