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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级研究生开题报告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8日 16:30    点击次数:     

各学位点及研究生培养相关学院: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是监督和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有力措施,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导师应给予充分的重视。为了保证2013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顺利展开,现将此项工作的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开题报告时间

        开题报告工作应在2014年10月31日前完成。如有特殊情况,请各学院自行安排时间,但到2014年12月31月之前必须完成。

       二、开题报告内容

        包括选题来源、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状况、主要研究内容、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时间进度安排和预期研究结果等。

        论文选题要在导师的指导下,紧密结合申请人所在学科或本学科与其他相关学科的交叉进行选题。选题应来源于生产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工程背景,其研究成果要有实际应用价值,拟解决的问题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选题要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先进性。

        三、开题报告的程序安排

       1.各学院或学位点应召集2013级研究生开会,布置本单位2013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并制定较为详细的日程表。

        2.各学院或学位点应成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评审小组。小组成员由组长、秘书和相关导师组成,人数为3-5人。成员中应有一定数量的企业指导教师。

        3、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撰写开题报告,在评审小组会上宣读并答辩。评审小组除评审研究生开题报告内容之外还要重点检查研究生的文献阅读情况。研究生的开题报告经评审小组评审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工作。

       四、开题报告的考核评议

       开题报告的评议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由评审小组集体做出决定。对不通过者责令其根据导师和评审小组意见对开题报告内容进行修改或重新选题。被责令修改或重新选题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2个月内完成修改或重新选题工作,之后,由评审小组再次对其进行评审,并做出通过或不通过的决议,对第二次仍未通过开题报告的硕士研究生将按学校有关文件处理。

       五、材料要求与报送

       1.开题报告内容应首先获导师认可通过,并在举行开题报告会的前一周送交开题开题报告会评审成员审阅后方可参加开题。开题报告评审通过后,将书面报告最终稿经导师、开题小组组长以及所在学院审核签字后,统一存档。导师和研究生本人自留底稿。

       2. 请各学位点认真审核开题报告书的各项内容、签字是否齐全后,统一汇总本学位点材料,于2014年11月10日之前将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1份A4打印稿)、开题报告电子版(word文档文件名:学院名.学生姓名.doc)、开题报告情况汇总表报研究生工作处存档。

 

湖南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处

2014年9月28日

 

附件1 湖南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书

附件2 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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