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
根据《湖南工程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校教字[2017]36号)和《湖南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通知》的要求,经个人申报,所属培养学院资格审查,各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初评并推荐,研究生工作处资格和材料复核,校硕士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定,夏湘滨等41人遴选为湖南工程学院企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1.能源动力专业(31人)
夏湘滨、刘 魁、鱼小军、李 俊、黄建军、姜志忠、
黄立志、段小刚、龙 腾、桂国才、武青虎、孟攀峰、
唐小春、张亚宾、蒋 邦、贺 斌、刘小军、彭德平、
康跃华、孙志嘉、李 明、张勇华、徐纪昌、陈良福、
杨子汉、唐刚祥、郭智华、林 炬、李 泉、雷 尧、
丁 鹏
2.材料与化工专业(10人)
何拥军、唐昭辉、唐泽勋、付志伟、唐 伟、刘呈刚、
侯 燕、刘仁荣、谭 筠、肖华辉
公示期为七天,2023年11月1日至11月7日。任何部门和个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研究生工作处,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如有违纪问题,须实名举报。
受理联系部门:研究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58683318
举报联系部门:纪委办公室 举报电话:58688908
研究生工作处
2023年11月1日
(审核:任振华 彭小敏 许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