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各位研究生:
为贯彻教育部和省学位办关于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精神,注重研究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培养,调动研究生学习与研究的积极性,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就做好2014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13级研究生根据《湖南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填写好《 湖南工程学院研究生学年综合测评表》,导师审核签字后于本周五之前将相关表格及附件材料(论文、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交到所在学院,各学位点需根据学生提交的测评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核实其真实性,汇总并填写好《2014年研究生综合测评情况统计表》,签字盖章后统一于9月25日之前交到研究生工作处备案。
研究生工作处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