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 图书馆
研究生风采

湖南工程学院研究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作者:湖南工程学院研究生会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5日 17:05    点击次数: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备案表

组织名称: 湖南工程学院 学生会/研究生会

项目

验收结论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

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达标

R未达标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

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R达标

□未达标


3. 机构和人员规模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 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

的高校不超过 60 人。

R达标

□未达标

实有15人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 5 人。

R达标

□未达标

实有3人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 6 个。

R达标

□未达标

实有6个

4.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

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R达标

□未达标


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R达标

□未达标


6.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 个学期/最近1 学年/

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 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R达标

□未达标


7.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

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

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达标

R未达标


8.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

产生。

□达标

R未达标


9.2019 年 10 月以来召开了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达标

R未达标

召开日期为: 2020年11月8日

10.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

产生。

□达标

R未达标


11.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

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达标

R未达标


二、《湖南工程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湖南工程学院研究生会(以下简称本会)是湖南工程学院学生自己的群众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在学校党委指导下,在校团委的帮助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章程开展工作。

第二条 本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第三条 本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会员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是研究生代表大会。

第四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五)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

(六)坚持从严治会,规范研究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五条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大会对会员负责,受会员监督。主席团成员、研究生代表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大会负责并受其监督。

第六条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湖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以团体会员的身份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湖南省学生联合会及其组织的活动。

第二章 会 员

第七条 凡本校在学的中国籍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二)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三)有权通过正当途径对本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四)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

第九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法律和校规校纪,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维护本会的集体利益;

(三)关心本会的健康发展,积极参与、协助本会的工作。

第三章 权力机构

第一节研究生代表大会

第十条 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经校团委同意,可提前或推迟召开。代表经基层团支部推荐、研究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

第十一条 大会的职权主要包括:

(一)制定或修订本会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二)听取、审议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学生、研究生常任代表;

(四)选举产生研究生会主席团;

(五)讨论和决定应由大会决定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大会须有应到会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大会通过决议实行举手表决制, 重要人事任免实行无记名票决制。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全体代表过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对章程及其修正案( 草案) 的表决须以全体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为通过。

第四章 工作机构

第一节 主席团

第十三条 研究生会的工作机构由主席团和各工作部门成员组成,向全体会员、大会代表负责并受其监督。

第十四条 研究生会主席团各设执行主席1名、主席1名、团副1名。

第十五条 主席团领导研究生会的日常工作,其成员由研究生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第二节 工作部门

第十六条 主席团在校团委的指导下根据实际需要设置或调整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每个部门设正职1人,副职1-2人。

第十七条 工作部门成员的人选由各学位点推荐,经研究生代表大会产生,经研究生处审核后确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在修正时,需经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后生效。

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湖南工程学院团委。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研究生会组织工作机构架构图

 

四、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 号

姓 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一年级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院系、班级学生工作经历

1

高熙桐

共青团员

研究生处

20级

能源动力

2

李代光

共青团员

研究生处

20级

材料化工

3

蒋芊芊

党员

研究生处

20级

材料化工

4

刘亚博

共青团员

研究生处

20级

材料化工

5

庞驭文

党员

研究生处

20级

能源动力

6

刘海燕

党员

研究生处

20级

材料化工

7

杨敏

共青团员

研究生处

20级

材料化工

8

谭时泉

共青团员

研究生处

20级

材料化工

9

孙鹏皓

共青团员

研究生处

20级

材料化工

10

肖乐香

党员

研究生处

20级

材料化工

11

李博约

共青团员

研究生处

20级

能源动力

12

唐锦波

共青团员

研究生处

20级

材料化工

13

兰牡丹

共青团员

研究生处

20级

材料化工

14

夏逸夫

共青团员

研究生处

20级

能源动力

15

肖峻峰

共青团员

研究生处

20级

材料化工

五、研究生会组织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湖南工程学院研究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代表基本条件

出席学代会的代表为具有正式学籍的湖南工程学院在校研究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能正确代表广大同学的利益和意见;

3.学习成绩合格,没有受到学校的纪律处分;

4.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二、代表产生程序

1.研究生工作处以班为单位组织学生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学生意见,确定代表提名人选。

2.研究生工作处在学院提名人选和学校提名人选的基础上,确定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并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3.召开研究生学生代表大会(有选举权的到会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本选举单位的代表。

4.研究生工作处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代表资格。

六、校级学生会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时间:2020年11月8日召开湖南工程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

地点:湖南工程学院主校区图书馆一报告厅

代表数量:200名

主要议程: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听取《湖南工程学院第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听取并表决通过《湖南工程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草案)》《湖南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草案)》,选举产生了湖南工程学院第二届学生委员会、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宣传链接:http://news.hnie.edu.cn/info/1003/6421.htm

照片:

七、研究生会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时间:2020年11月13日召开湖南工程学院第七届研究生会竞选

地点:机械楼308

代表数量:20名

主要议程: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听取《湖南工程学院第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听取并表决通过《湖南工程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草案)》《湖南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草案)》,选举产生了湖南工程学院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

照片:

八、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全面准确地掌握学生干部的工作情况,提高学生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依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湖南工程学院研究生会全体工作人员

二、时间安排

每学期末

三、述职评议内容

主席团成员及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就自己一学期以来的工作向与会代表作客观、公正的述职,对德、能、勤、绩四个部分进行自我评价,涵盖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说明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并对研究生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未来展望。

四、述职评议程序

(一)述职。述职评议大会由研究生工作处老师、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每名干部通过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述职,以从严从实的态度,真找问题、找真问题、真改问题,形成总结、分析、评价、未来展望的工作总结流程。

(二)评议。述职结束后,由参会人员对述职人员进行评议打分。述职评议票分德、能、勤、绩、四项内容,最高分100分,最低分一般不低于70分。述职评议时确定监票人和计票人,负责评议票的汇总、计票工作。为保证公平公正,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得分。评议成绩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并予以公示。

述职评议要走群众路线,研究生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所以对研究生会工作最有感知的广大同学理应最具评价权,通过改变“自上而下”的工作评价方式,吸纳更多同学参与到“自下而上”的群众评议,让研究生会的工作真正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为学生会打开发现问题、审视问题、解决问题的突破口,集众人之智、成众人之事。

(三)反馈意见。述职评议会议后,述职评议大会及时根据述职评议情况,对述职对象进行综合评价,形成书面意见,逐一反馈给述职评议对象。

(四)整改落实。述职对象根据反馈意见,针对提出的问题和点评意见,制定整改方案,细化责任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在下学期述职评议考核时,专题汇报整改落实情况,接受评议监督。

五、结果运用

(一)坚持结果导向。述职评议结果是衡量研究生会工作成效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指标。

(二)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总结成绩要实事求是,分析问题要客观准确。述职的结果,将作为对干部选拔、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九、研究生工作处指导研究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湖南工程学院研究生会组织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的整体规划,由研究生工作处副处长覃波分管研究生会工作,定期听取研究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为提高学生干部政治素养,端正学生干部政治立场,研究生工作处定期与学生干部代表进行座谈,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鼓励学生干部发挥好学校和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提高为同学服务的能力,在广大青年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学校党委密切关注研究生会骨干纳新、考录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实地视察、监督研究生会骨干招录工作,严格干部选用标准,明确干部选用条件,确保研究生会干部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

十、研究生工作处指导研究生会组织主要责任人

序号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

备注

1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研究生处副处长

覃波


2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唐湘蓉


 

 

上一篇:我校举行2017届硕士研究生毕...     下一篇:纺织工程专业2017年硕士研究...

返回顶部

公众号
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福星中路88号 | 邮编:411104
电话:0731-58683922 |传真:0731-58683922 | Email:yjsc@hnie.edu.cn
著作权: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