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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8日 18:24    点击次数:     

学位点、研究生培养相关学院

根据《湖南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校教字[2013]35号)和《湖南工程学院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实施细节(试行)》(校教字[2014]28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查

1.时间:2019年9月18日~9月25日

2.要求:

(1)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由各学位点(学院)自行组织完成,并填写《湖南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表》。

(2)审查内容:

所修课程是否与培养方案一致,学分是否达标,成绩是否合格,实践环节、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是否合格,导师是否同意参加答辩,学位论文送审稿是否完成等。

(3)审查材料: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开题报告书、专业实践考核登记表、学位论文中期考核报告、成绩单等。

(4)材料提交

资格审查后,各学位点按学号顺序收齐整理上述材料(一式两份),于9月25日前交研究生工作处培养办公室。

(5)推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请填写《湖南工程学院研究生推迟毕业申请表》,经导师和学位点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于2019年9月25日前交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学位论文检测和评阅

1.时间:2019年9月26日~2019年12月01日

2.要求:

(1)9月26日-10月31日进行学位论文内审,学位论文内审稿一式二份,内审论文中涉及导师和研究生的姓名、职称、学号等信息一律隐去。研究生处组织校内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两轮内审。

(2)研究生处使用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所有硕士学位论文进行检测,检测合格方安排论文送外审评阅。

(3)11月1日-12月1日进行学位论文外审,学位论文送外审稿一式三份。外审论文中涉及导师和研究生的姓名、职称、学号等信息一律隐去。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对申请答辩的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匿名送外审评阅。

(4)如有1名评阅人的评语属否定的,由学校另聘1名评阅人复审。如该评阅人仍不同意答辩,学位申请人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应重新撰写或修改论文后再进行送审,3个月后方可申请答辩。

学位申请与答辩资格审查

1.时间:2019年12月1日前

2.要求:

提交《湖南工程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基本情况表》、《湖南工程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培养情况》、《湖南工程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申请表》、《湖南工程学院指导教师对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一式二份。

3、毕业研究生务必认真核实自己的信息:

(1)请认真核实毕业研究生基本信息表中的学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上的一致)等信息,如有误,请及时联系研究生处。

(2)毕业生图像采集完成之后,请登录(http://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入“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核实本人图像采集信息。核对时,所有信息均正确方能点核对无误确认按钮。如发现学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研究生处;如发现照片与本人不符的,请及时联系新华社湖南分社。

注:①凡是未进行图像采集的毕业生,请及时到新华社湖南分社(湖南省长沙市迎宾路133号)进行图像采集,并于2019年12月1日前把照片交到研究生处。

②凡是未进行图像采集和未按时把照片交到研究生处的毕业生,将不能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制作,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③ 毕业研究生基本信息表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必须真实且保持完全一致,请认真核对;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论文答辩

1.时间:2019年12月2日~2019年12月8日

2.要求:

(1)答辩秘书须提前三天将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时间、地点报校学位办公室(设研究生处)审核。

(2)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5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成员中至少有1名来自校外的企业专家。导师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且答辩委员中导师、企业导师和评阅专家之和不得超过答辩委员总人数的一半。

(3)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一周内,答辩秘书按照《湖南工程学院硕士学位申请书》中所列表格顺序装订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并整理后统一提交校学位办公室。

学位审核与授予

1. 2019年12月16-22日:①召开校硕士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学位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及答辩情况进行表决,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建议,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②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定学位申请情况。

2.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人做出授予学位的决议后,学位点(学院)应将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培养计划、答辩原始记录及整理后的答辩记录、论文答辩表决票、授予硕士专业学位人员登记表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授予学位的申请材料装入学生的学籍档案袋中,报送研究生工作处。

具体时间安排及注意事宜

1.2017级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及学位授予时间作安排表

序号

时 间

工作事项

工作流程

责任者

备注

2019.9.18-2019.9.25

毕业生资格审核

①研究生到学位点秘书处登记申请学位

研究生,各学位点


②报送拟毕业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开题报告、专业实践考核登记表、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中期考核报告、成绩单等相关审核表

研究生,导师,各学位点,研究生工作处

③填写论文学术评议书

导师

④毕业生资格审核

学位点秘书

2019.9.26-2019.9.28

论文初审

研究生提交论文初稿,向导师做论文试验总结报告,研究生工作处进行论文初审

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工作处

2019.9.29-2019.11.1

论文评阅、查重及送审

①9.29-10.7组织校内专家对收集的学位论文进行第1轮内审

研究生工作处


②10.8-10.13反馈意见,学生对论文进行修改,重新打印学位论文,提交至研究生工作处

研究生,导师

③10.14-10.20组织校内专家对收集的学位论文进行第2轮内审

研究生工作处

④10.21-10.27反馈意见,学生对论文进行送审前修改,并进行学位论文自查(要求论文重复率低于20%),提交学位论文送审查重稿。

研究生,导师

⑤10.28-10.29收集学生学位论文送审稿,使用知网查重系统,统一对提交的学位论文查重(研究生工作处许老师,电话:58683922)

学位点秘书,研究生工作处

⑥10.30-10.31通过查重的论文送审稿,按盲审格式打印胶装3份、提交至研究生工作处

研究生,导师

⑦11.1组织论文送外审,外校2份,企业专家1份

研究生工作处

2019.11.1-2019.12.1

论文外审期

跟踪论文外审状态、收集审回论文及相关资料

研究生工作处


2019.12.2-2019.12.8

(第14周)

学位论文答辩

①按照要求填写《湖南工程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审批表》,经学院领导、学位点负责人、研究生工作处审批通过后组织答辩。

各学位点,各学院,研究生工作处


②按照《湖南工程学院硕士学位申请书》中所列表格顺序,按照要求填写《湖南工程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基本情况表》、《湖南工程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培养情况》、《湖南工程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申请表》等表格,经导师审核,连同“答辩委员会审批表”,送研究生工作处进行答辩资格审批。答辩秘书须提前三天将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时间、地点报校学位办公室(设研究生工作处)审核。确定各专业答辩名单,只有通过答辩资格审批,方可进行答辩(审批手续必须提前一周)。

各学位点答辩秘书,研究生工作处

③答辩前一周递交论文用于答辩委员会审阅;答辩结束后一周内,答辩秘书按照学位申请书中所列表格顺序装订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并整理后统一提交校学位办公室。

各学位点答辩秘书,研究生工作处

2019.12.9-2019.12.15

(第15周)

学位论文修改

①学生根据答辩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学位论文,将修改后的论文装订成册上交。

研究生,导师


②学生向研究生工作处提交修改完善后的学位论文电子档。

研究生,研究生工作处

2019.12.16-2019.12.22

(第16周)

学位评定讨论

①召开校硕士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学位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及答辩情况进行表决,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建议,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研究生工作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②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定学位申请情况,形成授予学位的决议。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生工作处

2019.12.23-2019.12.29

(第17周)

学位授予,毕业生离校

①学位点将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培养计划、答辩记录、论文答辩表决票、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授予学位的申请材料装入学生的学籍档案袋中,报送研究生工作处

各学位点,研究生工作处


②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仪式,毕业研究生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后离校

研究生,研究生工作处

2.注意

(1)学位申请人应按时按质填写并及时提交各类材料,各培养单位也应认真审核,督促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办理相应手续。

(2)所需的各类表格材料,见附件,请分别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1湖南工程学院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附件2湖南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附件3湖南工程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模版

附件4湖南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表(适用于2017级)

附件5湖南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推迟毕业申请表

附件6学位论文评阅书

附件7论文修改说明表

附件8硕士学位申请书相关表格

附件9答辩信息登记表

附件10校硕士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

                                               研究生工作处

                                              2019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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